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

【五下 1-2 牡丹社事件】

維基百科牡丹社事件其中一段提到:

日方於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「廢藩置縣」時,薩摩藩改為鹿兒島縣,原本為薩摩藩屬的琉球王國被改隸於鹿兒島縣,1872年日本政府單方廢止琉球王國,設置「琉球藩」,1873年日本政府外務卿副島種臣向清朝總理衙門提起此事時,大臣毛昶熙答覆:「二島(琉球與台灣)俱我屬土,屬土之人相殺,裁次固在於我,我恤琉人,自有措置,何預貴國事,而煩為過問?」日本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田縣(今日本岡山縣小田郡)漁民的證據,又追問「貴國既然已知撫卹琉球民,為何不懲辦台番?」,毛以殺人者為置之化外的生番來回應,副島便言:「生番害人,貴國置之不理,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,因與貴國盟好,特先來奉告」,毛昶熙回答:「(台灣)生番係我化外之民,問罪與否,聽憑貴國辦理。」日方便向「無主番界」出兵。

意思是當時的清朝官員也認為生番行為(高山族)不屬於清朝政府管理,或許也是如此才使得日本以此為理由出兵攻打牡丹社。


由當時法國人所繪的[清廷實際控制區域](土牛界線以西)來看,也可以發現在當時他國眼中,高山族居住地區的確是"無人管理地帶",這也就可以說明為何後來沈葆楨要廢除渡台限制,開放大陸人民來台開墾,並加強對山地地區的開發了。
1735年法國人所繪地圖 --清廷實際控制範圍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